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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1页)

陆景琛没有签协议。

他还是不甘心。

我带着安安搬了家,

婆婆在我租住的小区楼下堵住了我。

几天不见,她像是老了十岁,头发花白,满脸憔悴。

“知意不,姜知意。”她开口,这次的姿态放得很低,“我求求你,你放景琛一马吧。”

“他知道错了,他真的知道错了。”

“只要你肯撤诉,让他出来,我们陆家所有的财产,都给你,都给你”

她说着,就要给我跪下。

我急忙扶住她。

“妈,你这是干什么?”

“你别叫我妈,我担不起。”她哭着说,“我以前是猪油蒙了心,才会一直帮我儿子说话。”

“我求求你了,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坐牢了,我也不活了!”

看着她老泪纵横的样子,我心里没有一丝快意,只有无尽的悲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对不起,”我平静地说,“我做不到。”

“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报复。”

“只是因为,他做错了事,就必须承担后果。这是我作为一个母亲,要教给我女儿的最基本的道理。”

我绕过她,走进楼道。

身后,传来她绝望的哭喊声。

开庭那天,我见到了陆景琛。

他瘦了,也憔悴了,穿着一身囚服,手腕上戴着冰冷的手铐。

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意气风发和高高在上。

在被告席上看到我,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怨恨,有不甘,更多的,是一种我看不懂的悔意。

法庭上,张律师将证据一一呈上。

那张记录了我三年“绩效”的excel表。

那叠他和林曼的亲密照。

那个存满了不堪视频和转账记录的文件夹。

证据链完整、清晰,无可辩驳。

陆景琛的律师试图以“夫妻感情尚有挽回余地”、“被告是一时糊涂”为由,争取调解。

但都被张律师一一驳回。

“被告长期对我的当事人进行精神控制和人格羞辱,并存在严重的婚内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出轨开房、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已无任何挽回的可能。”

陆景琛坐在那里,低着头,一言不发。

轮到我发言时,我站了起来,看着法官,也看着对面的陆景琛。

“法官大人,我只有两个诉求。”

“第一,解除我与陆景琛的婚姻关系,女儿安安由我抚养,陆景琛必须支付足额的抚养费,直到安安成年。”

“第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存在严重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我要求,陆景琛,净身出户。”

我的话音落下,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陆景琛猛地抬起头,死死地盯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婆婆在旁听席上尖叫起来:“你这个毒妇!你要逼死我们全家啊!”

法警立刻上前,将她带离了法庭。

法官敲响法槌,示意肃静。

“被告人,对于原告的诉求,你有什么意见?”

陆景琛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一直沉默下去。

最后,他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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